本招标项目 汝阳县乡村振兴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九游网页版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名称:汝阳县乡村振兴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
2.招标编号:HNCX-2022-034
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573706.51元
4.建设地点:汝阳县
5.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汝阳县乡村振兴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汝阳县。本次招标内容:配电室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柴油发电机、母线桥、电缆沟、照明、高压电缆、调试等。
6.计划工期: 50日历天
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及地方供电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9.标段划分:1个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21年6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完税证明或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6.投标人信用: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栏目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且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否则视同未提供)。
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备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20日至2022年04月25日,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在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607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903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九游网页版官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招标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13866689808
代理机构:九游网页版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607
联 系 人:申先生
电 话:17638825552
2022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