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盛赉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1-03-11   来源:九游网页版   浏览: 1631


招标编号:HNCX-2021-013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盛赉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盛赉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鹤壁市盛赉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2 项目概况:该项目工程建筑面积为858.77㎡,钢筋混凝土柱排架结构;(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境内;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2.5     期:9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钢结构专业分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3 投标人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年份算起;

3.4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信息;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提供网站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

3.5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1日—2021年3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携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到九游网页版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4.2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北段科创中心909室;

4.3 本次招标投标的其他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3月31日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北段科创中心11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盛赉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话:13461957233

招标代理机构:九游网页版

联系人:候女士

 话:15539250207

 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北段科创中心9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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