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皇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幸福路(黄河路—汤台铁路南)绿化项目(一期) 已由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2101-410972-04-01-708160)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皇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皇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皇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幸福路(黄河路—汤台铁路南)绿化项目(一期)
2.2招标编号:HNCX-2021-008
2.3建设地点:濮阳市濮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濮阳经济开发区)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路
2.4工程规模:该绿化项目全长约2400米,对幸福路(黄河路—汤台铁路南)中间3条绿化带及道路两侧绿化,并建设配套绿化供水、电力、管理设施。3条绿化带宽度约11米,道路东侧绿化约10米,道路西侧绿化约10米。
2.5投资金额:约2800万元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质量要求:第一标段: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规定
2.8工 期:第一标段:20个月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工期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养护期)
2.9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该绿化项目全长约2400米,对幸福路(黄河路—汤台铁路南)中间3条绿化带及道路两侧绿化,并建设配套绿化供水、电力、管理设施。3条绿化带宽度约11米,道路东侧绿化约10米,道路西侧绿化约10米,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养护期)内的养护工作;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养护期)等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
2.10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皇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幸福路(黄河路—汤台铁路南)绿化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二标段: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皇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幸福路(黄河路—汤台铁路南)绿化项目(一期)监理。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设计资质: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1.3人员要求:
(1)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直至本项目结束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
(3)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
(4)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并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
3.1.4财务要求:
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按实际提供;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5信誉要求:
(1)企业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2)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自招标公告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经理及项目设计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3.1.6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联合体各方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6)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第3.1.1、3.1.4、3.1.5条款要求
(8)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除授权委托书),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中对此承诺。
3.1.7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3拟派项目总监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前一个月近一年社保证明或社保网上查询截图);
3.2.4财务要求: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按实际提供;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5信誉要求:
(1)企业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2)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3.2.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1日23时59分,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其他材料: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账号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须按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账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分配】。如果不进行分配,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注:本项目接受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投标人使用投标保函的,保函金额须与投标保证金额相同。办理投标保函须在投标交易系统-投标保函功能中申请(自动登录至“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办理),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日09时30分。
6.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3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6.4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
招标人: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皇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桑先生
电 话:0393-8993396
地 址:濮阳市黄河路西段与科技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皇甫街道办事处院内
招标代理机构:九游网页版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系人:康鑫 刘丹丹 丁惠宾
联系方式:0371-85510622/63819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