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潢川县潢隆路县城至隆古乡政府段改造工程已由潢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潢发改字〔2020〕28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潢川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补资金和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潢川县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1项目名称:潢川县潢隆路县城至隆古乡政府段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hczb2020018
2.3建设地点:潢川县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起点位于与潢川县三环路交叉处(老312国道上),终点为省道S226隆古乡政府街道上,全长3.13公里,设计总宽18米。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监理标段为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建设监理服务工作。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合同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标段划分 |
合同段号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施工标段 |
HCGLSG-2020-01 |
全长3.13公里,路基宽18米。工程主要内容为:路基、路面及配套设施等工程。 |
监理标段 |
HCGLJL-2020-02 |
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建设监理服务工作。 |
3.1. 资质要求:
3.1.1施工标段(HCGLSG-2020-01合同段):(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承诺中标以后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承诺书)。(3)项目总工须具有有效的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自2020年8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1.2 监理标段(HCGLJL-2020-02合同段):(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承诺中标以后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总监(出具承诺书),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自2020年8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单位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独立承担过一项总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或城市道路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改造工程的施工或监理工作(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国家指定媒介的中标公示截图、合同协议书)。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目下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2)投标人须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授权委托人,查询范围包括全国法院(包含地方各级法院)。凡被列入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xyggzyjy.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认证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yggzyjy.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8日。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月12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四 开标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www.xyggzyjy.cn:8088/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 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潢川县弋阳路与潢经二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5939752022
招标代理:九游网页版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商鼎路东北角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5237689122
监督单位:潢川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0376-6126139